好之者
《被討厭的勇氣 二部曲完結篇》裡,把對別人的「喜歡」描述成一種物慾。我覺得很精闢!想要擁有一個很棒的人;和想要擁有一個很棒的東西,這種慾火焚身的感覺真的很像。
物慾
錢包沒錢時去逛街,會更開心、更放鬆。因為不用分心考慮「要不要買」的問題,只是抱著「能看多少是多少」的心情,單純欣賞商品們。1
抱著同樣的心情,對待「喜歡別人」和「想要技能」這兩件事。
喜歡別人
喜歡的人,通常會被當成「重要的人」。但若把「喜歡別人」看作一種物慾,撕心裂肺的「愛上了某個人」,也可以只是一句無奈的:「最近真的有被這個人燒到」。
至少我是這樣制止自己暈船的啦。
想要技能
我在滑社群媒體的時候,常常會看到別人厲害的技能(樂器、語言、畫畫、...),然後陷入一種「羨慕+自卑+欣賞」的常見的討厭情緒。最近恍然大悟地發現:想擁有技能的、「要是我會這個該有多好」的感覺,和物慾也很像。它們都是 —— 想透過「擁有」來增加自我價值。
而且,那些「厲害技能」的價格標籤上,其實是一大堆時間、一大堆努力和一大堆情緒動力。
但其實買過東西的人都知道,擁有久了就習慣了啦。所以,放下物慾、好好地玩,才是開心的選擇~
想想我的喜好們,我的能力值看起來就像一坨屎呢(笑)。但是不影響我喜歡它們。
鋼琴
小時候開始學古典鋼琴,停了好一段時間。最近把以前簡單的譜翻出來彈,現在正在彈莫札特的K.545,彈得無、比、爛。但是好好聽,好喜歡!以前還在學的時候不太會覺得古典的曲子好聽耶。
烏克麗麗
家裡莫名其妙有烏克麗麗,所以拿來彈。知道一些和弦的按法、會幾個簡單的刷弦和撥弦的方法,可以用來自彈自唱。
唱歌
我音域超窄,音準只能說還可以。但是唱歌本身就很爽哇。
畫畫
畫畫技能是火柴人等級的普通人。但我發現:一大堆不起眼的小插圖,放在一起就會變得很可愛。而且塗色超爽的!
寫blog
高中以來考過的作文成績:
第一大題頂標、第二大題後標;
第一大題A+、第二大題B+。
總之(感性題)非常爛。但是,把那些虛無飄渺的想法整理下來、放在一個漂漂亮亮的網頁上,看了真爽。
總之,當一個知足常樂的好之者~
「你不一定要擅長你的興趣、
你的興趣也不需要能賺錢、
興趣的用處,就是能讓你開心一點的度過一天。
這是我經歷了無數低潮後才體認到的事。」
—— 《不要做自己了,你做個人吧》2
註:
我是《如何回應「媽媽(爸爸),我要買這個!」給他手機吧!》這篇文章裡的小孩。↩
我很喜歡這本書!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