祝 百合好年
半夜滑脆(快變成語...),看到一個追蹤的帳號轉發了蕭美琴的脆文1。意思大約是,這兩年都和蔡英文吃年夜飯,不小心穿了同一件紅衣服。
看看照片,去年的那張...不小心嗑到了2。帶著些微期待打開留言區,準備往下翻找和我一樣亂嗑的留言。
根本不用翻,留言區一片猖狂好好看。
可能是故意培養人氣...不在乎;可能是小編...不在乎。只是竟然有一留言區(這什麼單位)的人也聞到百合香,與我同嗑前總統和副總統,真是盛況空前啊(?)。
一起吃年夜飯就算了(也沒有就算了...吃年夜飯那很親近了...),互留貓貓 emoji,互相置頂,這什麼操作?要多像情侶可愛?
啊對,把部落格當脆在發的發瘋文。
所以什麼時候ㄍㄟˋ婚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