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去逛街
第一次擁有吊帶褲!
這間店的店員既親切又不太刻意推銷,讓人覺得舒服。真是個不容易擁有的特質啊。不過後來想想,也可能因為光是這件吊帶褲就快5000塊了 = = 貴啊...。
逛街最有趣的地方,就是看看各式各樣、琳瑯滿目的東西,和滑蝦皮差不多概念的樂趣。但就像黃麗群說的,現在各種摸得到的實體物品,都讓人覺得療癒(不是原句,原句應該美麗多了)。走走看看摸摸(衣服),確實比線上購物好玩且舒適。唯一不舒適的地方是面對店員。不過身為我自己的好處,就是可以偽裝成一個非常內向又沒有任何購物意願的小妹妹(?),讓店員死心。但還是很懷念在蝦皮上可以觀察一個不可能會買的怪東西、花三天三夜和自己討論要不要下單、對著螢幕盡情地內心澎湃,的那些時候。
另外,實體的逛街有時給我一種很魔幻的感受。那是一個類似迪士尼樂園的場所(但免費入園喔),就算知道是假的,還是雀躍於它的美好,還是樂意興致勃勃地閒晃。而且還可以花很多錢帶走一些紀念品。比如吊帶褲。

原本只是打算隨手記一些零碎的逛街心得,沒想到拿起筆後不由自主地畫了吊帶褲,然後又寫了一篇完整的日記。可能因為飯店的筆太好寫了。
沒想到會放在部落格所以...為了避免你們以為我很敗家,替自己說點關於四千多塊吊帶褲(不是五千塊!)的藉口:
- 我買的時候不知道價格...我也嚇到...
- 我家習慣在過年時幫小孩買新衣服,大人們覺得這是應該堅守的美好傳統(確實有點美好?),現在買的話過年就不用買了。而且我平常也不怎麼買衣服(還有任何食物之外的東西)啦。
- 我花錢很不隨便(吧),畢竟我連這個部落格的網域名稱都不想買,也不想升級我的 bear blog 帳號(摀住錢包)。
本文由溪頭福華渡假飯店的黑筆贊助。
然後,因為我不太喜歡立可帶,所以看得出糾結字句刪刪改改的痕跡,不要太認真看(?)刪改的過程發現我很愛用句號,那些點點很大的、不是一撇的逗號本來都是句號(好了不要再回去看了)。好像在哪裡放句號都不奇怪,反而會產生某種語氣停頓的高級厭世感(蛤)。被迫寫的作文也常常有很多句號被老師改成逗號。我有在努力抑制自己使用句號的衝動。
這讓我想到,黃麗群(又黃麗群,開口閉口黃麗群,讓我來數數看 noa's blog 一個月要提到幾次黃麗群,好的又多了三次)不太用頓號。那些超級爆炸明顯就是應該用頓號的位置,常常用逗號,甚至是句號代替。看起來比頓號還要再跩一點。但我也看過愛用頓號的作家,喜歡把頓號放在逗號的位置,那些句子看起來平易近人、萌萌的,甚至有些笨拙。有一陣子我被影響而開始這樣使用頓號,但現在不想。
蛋餅好吃、牛奶好喝。
蛋餅好吃。牛奶好喝。
感覺後者的食物比較高級,比如牛奶大概是玻璃瓶裝的。亂用標點符號也是一種口吻呢。
欸?為什麼聊到這個。